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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就业推荐和各类选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第二临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2020级学生按照《兰州大学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0年)》(附件1)和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开展工作。综合测评成绩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奖助中心邮箱,由学校统一导入学工系统,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
2.其他学生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附件3)和本学院综合测评试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新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新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指导手册》(附件4-5)。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
2.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学院、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转换成绩为准。
联系人:金凤芳
电 话:8912745
邮 箱:ffjin@lzu.edu.cn
4.新学工系统评奖助优、综合测评及学生基本信息操作手册(学生)
5.新学工系统评奖助优、综合测评及学生基本信息操作手册(学院+辅导员)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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