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兰州大学首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 43 号令)精神,探索和创新高校辅导员工作新模式、新方法。根据《关于开展兰州大学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遴选确定李传辉等9名辅导员作为主持人成立兰州大学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二、建设要求
1.开展理论研究。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以当前高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具有特色的工作的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2.协同创新,打造优秀团队。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导师制管理模式,主持人也是团队成员的导师。负责制定本工作室的建设方案和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并负责和指导方案的具体落实。做好带头示范的作用,发展成为辅导员领军人物和专家型辅导员,同时确保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有较大提高,团队整体水平取得更大提升。
3.提炼品牌,推广研究成果。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可操作性、推广性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以现场指导、研讨会、报告会、辅导员沙龙等形式在全校推广。各工作室间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相互交流学习,分享建设经验,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推广成果,形成思政工作合力,不断促进和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经过1-3年的培育,建设成为省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
三、组织管理
1.兰州大学首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培育周期为3年,学工部每年视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学工部每年对工作室进行考核,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答辩的方式。重点考核在学术研究、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3.工作室每年应形成相关高质量成果总量不少于1项,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和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等,其他形式由工作室报学工部研究确定。工作室每年应至少组织一场研究成果推广活动,活动以现场指导、研讨会、报告会、辅导员沙龙等形式展开。每年 12 月 15 日前,工作室需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学工部。
4.完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合格,超额完成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视为考核优秀,均继续给予立项和扶持。未达到成果要求的工作室,若无特殊情况,视为考核不合格,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工作室业绩作为年终考核、参加培训、经费支持和推荐参加省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等的重要参考。
5.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工作室授予主持人“兰州大学高校辅导员名师”荣誉称号。
6.工作室主持人调离学工队伍的,应提前向学工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变更负责人或终止项目。
学工部 研工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