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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2019-12-24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流程说明:

1奖助中心按照当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发布通知;

2)应届毕业生第一年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第二年和第三年提交在职在岗确认材料至学生奖助中心;

3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                                                 

4)学生奖助中心核对、汇总申报材料及在职在岗确定材料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补偿代偿材料和资格,反馈批复名单、拨付代偿及补偿款及利息至学校账户;

    (6)奖助中心公示批复名单和结果,报送发放单位(学费补偿发放表至财务处,贷款代偿款名单至银行以发放补偿金和代偿助学贷款本金),补偿代偿款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和第二年33%,第三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