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2019-12-24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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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1)奖助中心按照当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发布通知;
(2)应届毕业生第一年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第二年和第三年提交在职在岗确认材料至学生奖助中心;
(3)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
(4)学生奖助中心核对、汇总申报材料及在职在岗确定材料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补偿代偿材料和资格,反馈批复名单、拨付代偿及补偿款及利息至学校账户;
(6)奖助中心公示批复名单和结果,报送发放单位(学费补偿发放表至财务处,贷款代偿款名单至银行以发放补偿金和代偿助学贷款本金),补偿代偿款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和第二年33%,第三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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