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0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09]1号)精神,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09年我校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生均可参评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三、名额:
全校共评6名,各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
同时,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者中特别优秀者,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从2008年开始,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名额从30名扩大到50名,请学院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力争推荐1名有竞争力的特等奖提名人。
四、具体要求:
1、参评学生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参见附件)并附2008-2009学年成绩单及申请人情况介绍(打印件)。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推荐材料须经认真审核。
3、请各学院务必于8月24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交到学生处教育科(榆中校区17#139室)。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学 生 处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